发布时间: |
201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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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柯庆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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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
校产与后勤管理处 |
为确保茶山高教园区教工住宅(经济适用房)工期按时完工,经学校研究决定:向全体预分房教职工收取二期购房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款标准:定位120㎡的交12万元,定位100㎡的交10万元,定位90㎡的交9万元。
二、交款时间:截止2011年1月31日前(以银行交款凭证日期为准)。
三、交款户名:温州大学基建
交款账号:231001040000811
开户行:市农行鹿城支行大学城分理处
四、如交款有困难的,须于2011年1月31日前由本人填写茶山高教园区教工住宅建设资金借款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学院)签署意见并经校产处审核后,由校计财处办理借款手续。
1、学校向银行贷款垫付的房款,利息由申请人承担,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计息时间:2011年2月1日开始,按银行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2、受理地点:南校区行政楼504室
3、受理时间:1月21日至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
五、2011年3月10日前,已交款的教职工凭交款凭证到校计财处换取交款收据后再到校产处签定交款补充协议;申请借款的教职工凭计财处借款手续到校产处签定交款补充协议。
六、2011年1月31日前未交纳房款又未提出借款申请和2011年3月10日前未签定交款补充协议的预分房教职工,按自动放弃本次分房资格处理。
温州大学住房分配领导工作小组
2011年1月18日
茶山高教园区教工住宅建设资金借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