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范围
(一)推荐数量
本次温州大学推荐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省级规划教材)额度为17种,其中:专业类限额10种,通识类、公共基础类限额7种。各学院推荐参加省级规划教材遴选的额度为:专业类及通识类、公共基础类教材共不超过2种。
浙江省计划建设省级规划教材数量为460种左右(不包括浙江大学),其中,专业类课程教材370种左右,通识类、公共基础类课程教材90种左右。
国家规划教材将在省级规划教材建设基础上,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产生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目录。浙江省推荐国家级规划教材额度为134种。
(二)推荐范围
温州大学为第一主编所在单位,2022年12月以来,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教育部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教育部“四新”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遴选,不占用申报单位省级规划教材申报额度和省教育厅推荐国家级规划教材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符合申报要求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不占用申报单位省级规划教材申报额度,但占用省教育厅推荐国家级规划教材额度。
二、遴选条件及推荐要求
(一)遴选条件
1.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2.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省级规划教材可适当放宽数字教材教育教学实践时间。
3.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4.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5.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6.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和内容基本相同,纸质教材与数字教材一体化出版的,同时申报占用一个省级规划教材名额。
2.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3.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4.推荐教材须在推荐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省级规划教材
1.教师填写申报材料。符合推荐要求的主编教师填写《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申报书》中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附件1-4)。
2.学院(部门)审核。各学院(部门)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院内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并报送材料。
3.学校组织评审与报送。汇总各学院(部门)推荐教材及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对拟推荐教材进行公示后向省教育厅统一报送。
(二)推荐国家规划教材
国家级规划教材将在省级规划教材的基础上参照《“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二次遴选。
四、材料报送流程
1.提交评审材料。8月23日前,各学院(部门)报送《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附件1-4),一起装订成册(一式3份),与《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份)一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如推荐同种教材须按推荐顺序填写。评审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至联系人浙政钉。
2.完成省系统填报。9月1日前,教材主编根据学校评审结果,按要求在省系统(网址:http://118.178.225.61/))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教材电子资源:(1)纸质教材上传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2)数字教材上传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填写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3)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上传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
3.报送纸质材料。9月4日前,由学校通过省系统打印具有申报编号的《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向省教育厅统一报送。
五、联系人:麻聪聪,电话:0577-86590330,手机:15205773337(短号:663337),电子邮箱:342163257@qq.com;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11室。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