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统计内容不包括已计算科研业绩、已取得相关报酬的项目。
2、符合项目:指符合学院艺术展演活动工作量计算办法中的第几项。
3、附件:指带署名的节目单(计划书)、现场录音(录像)、照片。
4、统计表由每位教师本人填写,提交给教研室主任确认、签字,由教研室主任汇总至教学科蔡根畅老师处。
表格附后:2009-2010-1艺术展演工作量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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