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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转发:关于面向全校聘任若干名科级干部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尼斯wnsr666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部门,各学院:

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校聘任若干名科级干部。根据《温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温州大学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职位

1、温州大学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科级干部 1名;

2、浙江省温州低压电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低压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科级干部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备《温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党委〔200918)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担任科级干部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二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

2、提任正科职务的,一般要担任过二年以上副科职务;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撰写相关材料;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履行岗位所必须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

6、身体健康,正常工作。提拔担任科级干部的年龄要求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6531以后出生)。

三、干部聘任工作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本校在编的教职工均可报名应聘相应的职务。报名方式采取部门、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推荐或自荐均需填写《温州大学应聘干部登记表》(见附表,可下载)。报名时间:201031217日;报名地点:校党委组织部(茶山南校区行政楼821B室,电话:86598033)。报名需递交《温州大学应聘干部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汇总与初审。校党委组织部及时将报名应聘的情况进行汇总,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向校党委汇报应聘情况。

(三)确定考察对象。校党委组织部提出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对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由校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五)讨论决定。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干部人选。

(六)公示。将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岗位等在校园网上公示;同时,组织部向学校纪委递交《拟任干部征求意见表》,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七)任职审批。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公示后收到的反馈意见和校纪委回复意见,校党委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名单。

(八)发文公布任职通知。

有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监督。

组织部

2010年3月12日

温州大学应聘干部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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