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通知 > 正文
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度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尼斯wnsr666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2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学院:

为倡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阅读,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更好地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和《温州大学学生课外读书活动实施细则》(学工〔2008〕37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依据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和《温州大学学生课外读书活动实施细则》(学工〔2008〕37号)

二、学分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根据课外读书推荐阅读书目公布的书目,选择阅读其中3至4本书,并就每本书写出读书报告,每篇报告不少于3000字;

2、学生读书活动完毕,于5月11日前填写《温州大学课外读书报告评阅表》和《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院提出读书报告评阅申请。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阅读书目的审核把关工作;

3、辅导员或指导老师在《温州大学课外读书报告评阅表》和《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后,合同《温州大学课外项目教育学分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于5月18日前向学生处集中申报;

4、学生处于5月22日前完成学生阅读书目的最后评阅,符合认定条件的给予2个学分;

5、学生处将认定材料汇总后于5月下旬报教务处备案。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获得对象为在校本科生,从2007级学生开始实行,时间跨度为在校期间。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在每年的5月份。

2、学校审核认定通过后,直接将课外阅读项目学分录入系统,学生可自行查询,大学最后一个学期学校以累计学分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本科生除修满规定课程和最低课内学分外,每位学生须累计完成10个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方可毕业,其中读书报告2个学分为必修项目。

3、请各学院将通知及时传达到各班级,做好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的宣传发动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学分认定的审核签字。

4、学院材料申报联系人:陈文远,电话:86596067。

学生处

2010年3月19日

附件1:温州大学课外读书报告评阅表.doc

附件2: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doc

附件3:温州大学学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xls

关注我们

信息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 院领导信箱 | 老网站
Copyright © 2007-2018 威尼斯wnsr666 地点: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音乐楼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