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师[2010]15号》文件精神,要求在2010年底对立项的项目进行一次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在省教育厅科研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4日前,登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网 (http://www.zjkysz.cn/),对项目进行检查,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同时将项目进展情况表的纸质材料(一份)送至行政楼713室备案。
人文社科处
2010年11月4日
附件:.doc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