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1-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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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何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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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
组织部(党校) |
公开承诺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每年都要进行公开承诺。日前,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工委分别发文(附件1)对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做出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安排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师生党员要在3月中旬前做好2011年度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并于3月21日前将《2011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6598036,电子邮箱:wdzzb@wzu.edu.cn。
二、突出承诺重点
为进一步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开展公开承诺要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宣传落实开展承诺。着重围绕制定、宣传、落实“十二五”规划,推动本单位的科学发展,保证“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和本人实际,在促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履行岗位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做出承诺。
二是紧密结合服务性党组织建设开展承诺。要以“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围绕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做出承诺。
三是紧密结合2010年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开展承诺。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承诺事项,要坚持和深化;对需要快年度完成的承诺事项,要注意做好工作的衔接;对应当完成善未完成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继续予以体现。同时,对那些内容空洞、难以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坚决予以纠正,防止形式主义。
三、创新方式方法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坚持原有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长期承诺与短期承诺相结合、共性承诺与个性承诺相结合、集体承诺与个人承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努力创新公开承诺的方法和方式。要通过网上公示、召开承诺大会、编印承诺履诺手册等方式,扩大承诺公示的范围,便于党员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创新督诺评诺等考评形式,综合运用定期考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督促基层组织和个人认真履诺。
四、加强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公开承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确保质量。要注重挖掘、大力宣传承诺、履诺过程中涌现出的“闪光言行”和先进典型,营造自觉做好公开承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2:2011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doc
附件1: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doc
温州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