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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尼斯wnsr666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贴近实际,围绕大局,以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深入研究浙江“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同时注重具有浙江特色和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立足学术前沿,打造 “当代浙学” 品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

二、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项目类别及要求

2011年规划课题分为四大类别,即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应用对策研究。按照“应用对策类研究选题指南”所列的问题指向,申报人可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研究,课题评审时以问题分类评审。申报此类课题的研究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未列入《课题指南》的课题可作自选课题申报,但评审时设立一定比例加以限制。

(二)基础理论研究。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6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三)后期资助课题。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而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四)专项研究课题。本年度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涉台研究课题、舆情调研课题等,该类课题均有课题指南(舆情调研课题申报通知另行发布),具体要求如下: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本专项今年的研究主题为“大学生特点和理想信念教育”,主要面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以及有关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申报者要紧密联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开展深入、扎实、可操作性强的研究。经评审,确定25项左右的课题进行预立项,待课题完成后根据成果的质量,每项资助10000元,课题在立项后的一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可自行发表,优秀成果拟结集出版。

  2、“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专项课题。今年长三角区域合作研究的主题是:长江三角洲地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设计要紧扣主题,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突出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对象具体,目标明确,对策思路可行;鼓励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研究,鼓励各单位组建由同行正高职称专家领衔的团队开展研究。获得立项的课题要求在9月底前递交中期研究成果,并参加在2011年度由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共同举主办的学术研讨会。  

3、“涉台研究”专项课题。本专项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8000元,由省台办在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所立项课题需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3000字左右)报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台办。

三、评审规则

实行分类梯度评审。应用对策研究、专项研究课题按选题分类,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今年不可申报“学科共建”,不可申报自筹经费课题。

2、本年度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和所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2008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本年度立项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其他类别的课题为一至三年(专项课题另有要求的除外),课题研究阶段从2011年7月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有特别规定研究时限的除外)。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4、课题最终成果可以同时为多种形式,但应用对策类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类课题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

5、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5万元左右。研究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6、“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修改和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者不得以同题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也不得再以完成的成果重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今年规划办拟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实行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五、注意事项

1、封面填写规范:

(1)课题类别: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理论课题、后期资助、专项研究课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长三角课题、舆情调研、涉台研究)。

(2)学科分类(指南条目号):根据《课题指南》设计的应用对策研究和各类专项课题不填“学科分类”,只填写指南条目号,基础理论研究只填写“学科分类”。

(3)“预期成果”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结题时不符合申报时成果形式的,将不予通过。填写成果形式要特别注意申报要求的各类课题的成果形式。

2、第3页数据表填写规范:

(1)“学科分类”以及“预期成果”等栏目打√时建议“√”打在分类编号与对应文字之间, 不要删除其他序号及文字;

(2)“工作单位”格式为“温州大学××学院、部门”,茶山校区“通讯地址”格式为“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北)校区××学院、部门”,邮编为325035;

(3)“主要参加者”不包括项目申请者,“工作单位” 格式也是“××大学(企业)××学院(部门)”;

(4)“字数(篇数)”填写:专著、译著、研究报告、工具书填写字数,论文填写篇数;

3、填写活页时不得透露申报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请不要出现类似“温州大学(温州师范学院)校级课题(奖项)”、“温州大学(温州师范学院)学报”、“ 温州市**课题(奖项)”等字样,可对应写为“校级课题(奖项)”、“高校学报”、“ 市**课题(奖项)”等字样;

4、本次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的严格一致。本年度评审书有更新,请勿使用往年表格,附件表格部分内容已填好,请勿擅自改动或删除,请使用以下附件下载的表格。

六、申报安排

1、申报者参照相关管理办法(附件1)、《2011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及有关申报通知要求,以计算机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以下简称《活页》)及《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2011汇总表》),打印《申报表》一式3份、《活页》一式11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单独装订),申报“后期资助课题”还需递交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一起装入贴有《申报表》封面的档案袋内,连同附件4、5、6电子版于2011年4月10日前交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并汇总《2011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申报表》中其中一份由所在学院、部门盖章)后统一于2011年4月11日交南校区行政楼人文社科处703A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含附件3、4、5)由各学院、部门汇总后发送至wzukyc@126.com。联系人:潘从义,电话:86596018。

人文社科处

2011年3月18日

相关申请及要求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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