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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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张若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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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温政发〔2008〕95号)及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我处拟对2008年以前拨付的各类校内项目经费予以清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1年8月31日前列支此类项目的各项费用,逾期我处将收回此类项目经费余额。
本次清理项目经费详见附件,各项目负责人如对项目经费有异议的,请与附件中所列的管理处室联系。如因经费本遗失不能报销的,请先行到管理处室补办经费本。各项目负责人如需了解项目经费结余情况的,请登录我处财务查询平台查询(http://10.10.3.72/wingsoft/index.jsp)。因项目经费余额时时变动,故附件中本次不再罗列经费余额。
项目经费清理工作将作为常规性工作每年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资金安排。
截止使用到2011年8月31日前项目明细.xls
计 财 处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