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1-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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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林爱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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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各部门、各学院: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四)已列入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培养人选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1年度全省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其余培养人员的资助经费由各市、各用人单位落实。
三、选拔程序
(一)各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省直和中央部属有关单位根据下达的推荐指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出本地区、本单位第三层次候选人选,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及时把企业和科研一线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行业),分类组织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拟定符合条件者,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三)省联席会议确定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并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颁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入选证书》,核拨相应资助。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1,用A3纸打印)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用A4纸打印)2份,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20页);
(三)使用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
该软件请到可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www.zjhrss.gov.cn\151人才栏目)
请于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同时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上报时间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072;电子邮箱:rscszk@wzu.edu.cn
附件: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xls
2.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第三层次登记表.doc
3.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