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时类别
2012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条件
(一)我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人员者均可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此次课题申报: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或已经承担过教育科学规划科研项目的,不给予申报立项。到目前为止尚有主持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
(三)作为主要参加者限参加两个课题组。
(四)本项目向近年未获得过类似项目资助的申报者和低职称者倾斜。
三、资助标准与申报要求
(一)资助标准:
我校申报的项目省教育规划办公室不给与资助,由学校按照年度规划课题0.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
(二)限额数量:
我校限额数量为年度规划课题11项。
(三)最低立项承诺:
项目类别 |
最低立项承诺 |
年度规划课题 |
完成科研分6分 |
说明: 一篇2A论文为4分,一篇2B论文为2分,一篇3级论文为1分。
以上成果要求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且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著作必须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论文等成果必须有一半以上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所有项目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资助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验收。
申请者需在申报时填写《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项目立项承诺表》(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表》),请明确承诺级别及数量,达不到最低承诺的项目不进入评审程序。有立项后不能及时结题的负责人,将限制其所在学院申报名额。
四 、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部门进行申报资格等初步审查工作,在评审书第2页“所在单位意见”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符合申报条件的不限额申报,申报材料由学院、部门统一交人文社科处。
(二)人文社科处按照省教科规划办有关规定组织评审,限额报送。
五、申报材料
申请者填写、打印“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1,后需附详细研究方案,以下简称“评审书”)、“温州大学课题立项承诺表”(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表”)及“温州大学2012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其中
(一)“承诺表”需课题申报者、课题组全体成员签名(不可打印),并由申请者所在学院、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填写时请明确表示为“*分论文*篇”的形式,达不到最低承诺的不予受理,论文级别可参照我校现行学术期刊定级标准。
(二)“汇总表”必须与“申请书”、“承诺表”内容一致;
(三)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提供给所在学院、部门。
(四)各申请老师将①纸质“评审书”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和纸质“承诺表”1份,装入贴有评审书封面的档案袋内,② “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稿交所在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收齐纸质“评审书、“承诺表”并盖章,还需提供汇总的 “汇总表”1份(纸质,盖章),统一于2011年10月30日前交行政楼人文社科处713室。汇总的“评审书”、“承诺表”及“汇总表”电子版请各学院、部门统一发送至wzukyc@126.com。
(五)课题评审费100元/项,正式报送材料时另行缴纳。
人文社科处
2011年9月13日
温州大学2012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研究.xls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doc
浙江省2012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立项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