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考试院为温州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全市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以及招生考试科学研究工作。年承担国家教育考试50余场,服务考生83万余人,200余万科次,是名副其实的浙江省教育考试招生大户。
我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为根本目标,以实现“平安考试”为核心任务,聚焦“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宗旨,用心用情,全力拼搏,多次获得省市考核优秀单位、空军招飞先进集体和全国高招服务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须符合其中一条)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精英班”本科毕业生(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
5.温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温大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50%,浙师大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其中物理、地理、体育岗位排名不限)。
6.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40%,其中物理、地理、体育岗位排名不限)。
7.国(境)内普通高校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20%)。
8.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毕业生。
9.荣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要求为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不限。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选聘程序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3日12:00至11月9日12:00
流程:考生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网址:https://rczp.wzer.ne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综合考评排名证明、简历和视频、报名表等。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和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并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现场确认和综合比选
时间:2023年11月9日(周四)9:00-14:00
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流程: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空白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综合考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等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用人单位结合前期沟通和现场面谈等情况,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对考生进行综合比选。
(三)确定考核人数
经综合比选后,用人单位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锁定考核建议人选。确定为考核建议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即开考比例)一般为3:1。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将取消相应岗位数,具体开考岗位和取消的岗位数,将在温州教育人才网上公布。被锁定的考核建议人选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为正式考核人选,正式考核人选以11月10日通知为准。
(四)考核
时间:2023年11月11日(周六)
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包括面试、模拟课堂教学,或者面试和模拟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具体时间、方式等以考核现场或网上公布为准,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考核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其他选聘条件及招聘程序等具体要求请查看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链接如下:好学温州欢迎您!温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温大专场招聘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