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 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号)规定,及市府办会议纪要([2012]98号)精神,临海市教育局决定面向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省级重点中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采取公开报名、分校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详见《2013年临海市重点中学招聘教师(提前考试签约)计划表》。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第一、二批次录取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一)普通省级重点高中文化课教师提前签约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
3、临海籍教育部直属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4、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毕业生,须获过2次校级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二等及以上校级专业奖学金;奖学金次数指学年奖学金次数,下同);
5、211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须获过2次校级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一等校级专业奖学金);
(二)职高国家级重点学校专业课教师提前签约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获过2次校级专业奖学金;
4、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先在指定高校进行报名与考试,并确定拟签约名单。签约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招聘学校进行报名与考试,然后按有关程序审核确定拟签约名单。
1、报名。
①高校现场报名:文化课岗位设3个报名点(报名时间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12月26日9:00—11:30、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12月28日9:00—11:30、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1月6日9:00—11:30),专业课岗位报名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报名时间:2013年1月8日9:00—11:30),按顺序分批进行报名。
②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招聘学校设报名点。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双面)、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学校就业推荐表,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2、资格初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市教育局与聘用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
3、组织考试。
①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通知),考试时间按各报名点报名顺序分批进行,上一报名点已考取签约的岗位不再在下一报名点招聘。
②招聘学校考试。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考试地点设在各相关招聘学校,考试时间统一(具体另定,详见临海教育网)。
考试均由招聘学校组织,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派人参与监督。考试采取试讲、现场提问和技能测试(职教专业课)等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签约,宁缺勿滥。
4、体检。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学校岗位需求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确定拟签约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签约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办理签约手续。拟签约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与聘用学校办理签约手续。
7、考察。对签约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不予聘用。
8、办理录聘手续。签约毕业生将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并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个人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于2013年9月底前)及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原件交市教育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市教育局将签约毕业生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办理录聘手续时须先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新聘教师见习期为1年。
五、注意事项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签约毕业生要诚信,勿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勿得“跳槽”擅自解约。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
3、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学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新聘教师见习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请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临海教育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表格